被朋友误会时该怎么办? 是大哭一顿向天伸冤 还是委屈巴巴躲墙角抱抱自己 或是找他据理力争?
金城江的老兰是一钓鱼爱好者,经常到桥下钓鱼,因此结识了住在桥下的流浪汉老莫,二人一来二去成了朋友,老莫与老兰互诉衷肠,说了自己的秘密。
没想到老莫却不相信老兰,二人因此发生争执......
老莫:“我把你当朋友,你却把我的秘密告诉了别人!”
一天晚上,老莫来到风流桥底,看见老兰一人在河边钓鱼,就假装上去与他聊天,趁老兰不注意一把将他推入了龙江河里,而老兰会游泳,很快就游到了岸边,老莫见势捡起岸边的砖头砸向老兰,不给他上岸的机会,老兰就往三小方向游了五六米,想从另一边上岸。老莫看到后又捡起渔网追上去,并用渔网伸往河中击打老兰的头部,把老兰的头往水中压,并继续捡起河边的石头砸向老兰。
老兰看到无法上岸,又继续往三小方向游了十几米,从另一处上岸。看到老兰上岸后,老莫又冲了上去,拿出事先准备的一把尖刀和一把杀猪刀,尖刀刺向老兰胸口,杀猪刀砍向老兰面部和身体。经过一番激烈的打斗,老兰才将刀抢了过来并丢下河。
(图文无关)
老兰想与老莫好好沟通,问他想杀害自己的原因是什么,老莫此时却已经杀红了眼,不管三七二十一又将老兰推下了河,并继续捡起岸边的石头砸向老兰。老兰无奈只得往三小方向游去,游到码头上岸才托路人报了警。
2021年1月4日,经鉴定,受害人老兰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。犯罪嫌疑人莫某的行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(未遂)罪。近日,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莫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故意杀人未遂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,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导致死亡的结果发生。而案件中的老莫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,其未成功的原因系受害人老兰反抗、逃跑才致使其杀人的行为未遂,所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老莫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未遂。
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,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 【故意杀人罪】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小编有话说
在生活中,我们在面对别人的误会时,应当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,心平气和的与他人解释沟通,学会反省自己哪些行为引起了误会,尽量化干戈为玉帛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事情没有证据之前,不能轻易诬赖他人,切勿从言语行为上伤人自尊,引发矛盾,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,相识相知都不易。
来源:金城江检察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