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得到他人同意禁止发布他人作品(包含文章)、表演、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信息,依据相关法律给予删除处理,保留追究法律责任,但本公司服务平台属于公开性质,网友所发表的信息、平台所推送的信息,无从核实是否构成侵权。特此依照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六条,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》第六十一条 、第六十二条,制定如下申请对侵权类信息进行删除、屏蔽。(详细可查阅河池365《版权申明》)
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:
1、是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和/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;
2、河池365网的用户上传的作品侵犯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上述个人或单位、企业可以以书面的通讯方式向河池365网提交权利通知(除非事先经河池365网同意,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权利通知)。请您在该权利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,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,请您加盖公章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权利通知必须包含如下资料:
1、著作权人和/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的身份证明,包括身份证、护照、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;及其通信地址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和电子邮件;
2、著作权和/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,包括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、创作原手稿、著作权许可合同等;
3、侵权情况证明,包括被控侵权作品的名称、内容及作品在本网站的位置;
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权利通知,视为无效通知内容,其造成的责任和后果,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本条款适用于河池市三六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、以及控股分公司所运营的微信公众平台、网络服务平台、移动客户端等相关服务平台。
简介处理流程:
1、下载通知书、填写、盖章
2、附构成违法、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、附相关复印件
3、邮寄到河池三六五公司,地址: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—电子商务创业学院6楼605室,邮编:547000
经河池365网事先同意,可以将书面通知源件拍照、或扫描发送至网站邮箱:bbs.gxhc365@qq.com
4、接到书面通知后,符合通知要求,本公司会立即做出对应处理。
附:河池365网信息侵权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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